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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分校(党委)办公室 作者:人力资源部 编辑:方雷 审核:苏欣 发布时间:2013-04-10 浏览次数:

院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桂组通字〔2013〕23号)和广西教育厅《关于转发做好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办〔2013〕17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人数

广西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人数为50人左右。

我院推荐名额为: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名,条件不具备的可不推荐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在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技术应用、科技和企业管理、技能创新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,均可列入评选范围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积极投身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年龄55岁以下(1958年1月1日后出生)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获得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(部)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、科技进步一等奖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;或获得2项以上省(部)级科技进步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。

(二)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,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,或4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,且专利实施(或转让)产生重大经济、社会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。

(三)获得2项以上国家级设计金质奖、银质奖,或省(部)级一等优秀设计奖,并产生重大经济、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。

(四) 成为自治区某一行业、学科的带头人,在国家级重要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,发表过4篇以上基础科学方面或7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在本学科有重要影响的论文,或发表过有重要价值的论著(其中1部为专著),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。

(五) 在宏观发展战略、重大建设项目、科研攻关项目和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,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、咨询建议,解决了重大疑难技术、理论问题,获得业内专家认可并产生重大经济、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(六) 在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专业性强的单位从事管理工作,有重大改革和创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;或使某个濒临倒闭的大中型企业扭亏为盈,产生显著经济效益,并受到省(部)级以上表彰的管理工作者;或在推广和转化高新技术成果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、开展技术创新、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产生重大经济、社会效益的人员。

(七) 长期在基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,或从事农业科技普及、科技服务,帮助当地发展经济,改变落后面貌,成绩卓著,贡献突出,并获省(部)级以上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(八) 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特别突出的特级教师、全国模范教育工作者、模范教师和“人民教师”奖章获得者。

(九) 医德高尚,技术精湛,治病救人,疗效显著,其医术填补了区内空白或开拓了新的领域,并获省(部)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医务工作者。

(十) 在文学、艺术、体育、新闻、理论、出版等方面有出色才能,做出重大贡献,有较高声誉,并获省(部)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工作者。

(十一) 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并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,或中华技能大奖,或“五一”劳动奖章,或全国技术能手,或省(部)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,或连续获得2次以上省(部)级以上劳动模范、广西技能大奖、广西技术能手、新长征突击手、“三八”红旗手等称号的模范人物。

(十二) 已做出与上述11项类似突出贡献或达到类似专业技术、技能水平的其他人员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、系部推荐、学院推荐、专家评审、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,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个人申请。申报人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。

(二)系部推荐。各系部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,确定人选及排序,并形成书面推荐报告送人力资源部。

(三)学院推荐。学院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(学术委员会、党政班子),确定人选及排序,并形成书面推荐报告送人事处。

(四)专家评审。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评审。

(五)学校审批。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报学校审批,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。

(六)组织上报。公示无异议后,人事处组织推荐人选整理申报材料,报送教育厅。

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,并对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防止出现材料不实等情况;填写推荐意见并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人力资源部处。

五、材料要求

(一)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表》(见附件1,A4双面打印,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,左侧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,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10份报送)以及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2,A3一式一份)。

(二)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奖励、成果证书的复印件,并附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;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主要经济社会效益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。

(三)以上材料电子版(证明材料请整理成一个PDF文档)请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:rsk@gliten.cn。

联系人:李永滔

联系电话:2204353

附件:1.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表

2.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

3.关于转发做好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(桂教办〔2013〕171号)

人力资源部

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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