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桂林理工大学奖励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理工人〔2011〕88号)及《桂林工学院南宁分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桂工南分院〔2008〕32号)有关规定,经本人申请,教务部审核,评审小组审定,高职学院拟对2011年及2012年间获得教学及科研工作成果(项目)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,现将奖励情况公示如下。公示时间为三天,如有异议,请在2013年1月14日下午17:20以前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教务部,要求署真实姓名,以便调查核实。
附件: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及科研奖励项目汇总表
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